2008年12月15日星期一

龐氏騙局

部份內容參考12月15日陸羽仁<金融HighTea>

前納斯達克主席馬多夫涉設投資騙局被捕,涉額500億美元(約3900億港元),將最傳統「龐氏騙局*」(PonziScheme)用於基金投資
現年70歲的馬多夫創辦馬多夫投資證券公司,公司已躋身全美最頂級1%公司,因此活躍於證券界.
搵水大計:成立對沖基金,向投資者訛稱每月11%回報,大批紐約和佛羅里達州有錢人落疊,08年起已11至25個顧客管理171億美元。「基金」其實已停止投資,只是不斷吸納新客放資金入去,用新客的錢付舊客的高回報。
但一場金融海嘯督爆把戲。市場風險增,投資者要求贖回70億美元投資,基金無錢,馬多夫兩名兒子勸父親自首.

教訓:
1)監管機構有「管細唔管大」的傾向,對大名氣的機機諸多留難,對方好易玩番轉頭,把監管機構告上法庭,只要似隻老虎,無人敢郁你,呢個故事教訓做賊唔好做細賊,要做大賊,做得夠大,大到無人承擔到你死的後果,話唔埋聯儲局要印銀紙去救你
2)投資絕不能假手於人

*龐氏騙局:意大利裔投機商查理斯‧龐茲,1903年移民美國,1920年騙人向不存在企業投資,承諾投資者三個月內40%回報,頭7個月4萬人落疊,龐茲只把新投資者錢作盈利付最初投資者,騙局持續一年,金額1500萬美元(~今天1.5億美元)龐茲最後被捕入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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